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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索尼社员富田,以任天堂掌机3DS附带的裸眼3D技术侵犯其“裸眼立体视觉专利权”为由,在美国将任天堂告上法庭。
富田曾在索尼工作30年,并于2002年辞职,之后获得了裸眼立体视觉技术的专利权。2003年富田曾以出售专利权为目的接触过任天堂社员,富田表示:当时只是给他们看了无需3D眼镜的立体视觉技术的演示,但演示会上的7个人中有4个人参加了之后的3DS的开发。富田以此主张任天堂侵权,以每台3DS需支付9.8美元的价格要求赔偿。除了在日本本土申请专利之外,富田在美国也获得了相同的技术专利权。
为任天堂方面担任辩护的律师Scott Lindvall表示:当时掌握3D视觉技术的并非富田一家,而3DS的裸眼3D并没有使用富田所拥有专利权的技术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