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监控设备及LED全彩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监控设备及LED全彩屏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 (前)财购准(2015)H28号
采购文件编号: NMYZ-2015Z-03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附件材料 |
1 | 1 | 1,3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产品(LED显示屏)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5年05月25日 至 2015年05月29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证书原件。
3)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4) 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16日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16日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邮政编码: 010020
联 系 人: 刘艳
联系电话: 1474788571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呼伦南路支行
账 号: 15001706667052504686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地 址: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 012200
联 系 人: 赵玉冰
联系电话: 0474-390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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