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以询价形式进行下列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PZSX140116-1(下达号:2014002-1)
二、项目名称:LED电子显示屏
三、询价货物一览表及主要配置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
2.报价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和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100元,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2月18日下午15:00。
六、报名、咨询、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联系人:林小姐,电话/传真:0594-2631836-803/2631896。
七、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机关附属楼三层区公共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政府采购部,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0594-2821566,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八、每一报价人应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招标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及以个人名义汇存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成交人的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0002978。
九、供应商应及时在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hengxiang.gov.cn/、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评审结果等信息,建议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前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更改通知。若供应商没有获得相关更改通知,影响了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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