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县新昌公园大型户外显示屏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FCG-2018-01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新昌公园大型户外显示屏工程项目
数量:1批
预算:63.7万元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须到账);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
5、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到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8室),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6、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1200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156279808000061368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8年1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228室)。
11、采购单位:宜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13576160311
12、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0795-2992100
1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址:http://www.ycf.gov.cn/
http://www.jxyf.gov.cn/
15、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开标截止日三天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送至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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