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市南监控中心及防控中心大屏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T-20150331-002
2、项目名称:市南监控中心及防控中心大屏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网警大队DID大屏幕监控方案设备一套,网警大队DID大屏幕防控方案设备一套。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4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3投标人须提供原厂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产品配置要求清单中带“▲”标注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一期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踏勘现场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0日9时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4号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公安局
地 址:湖北路29号
E - mail: /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0532-66575035
传 真:/
联 系 人:宋遵正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软件园)1号楼2102室
E - mail:qd_jyzb@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0532-85897300
传 真:0532-858973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0 1983 7100 5101 9865
联 系 人: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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