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现就采购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2014]4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多媒体综合电教室
三、采购内容:电脑、软件、音响设备等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投台式电脑产品须在投标时提供原厂或原厂湖北分公司针对本项目开具的项目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中标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商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对本项目提供五年技术维护服务。
五、谈判文件获得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8:30-9:30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谈判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9:30整。
八、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九、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质、证书等在谈判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11月3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558664768915
采购人:鄂州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张雄飞
联系电话:13607235977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光耀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传 真:0711—3358277
邮政编码:436000
网 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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