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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自助终端及应用软件开发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开标:2017-06-28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南京市信息中心对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自助终端及应用软件开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NJXX-2017-08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自助终端及应用软件开发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主要是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用南京”或服务窗口实现线上线下的业务受理、后台审核、自动报告生成、窗口或自助终端取件、“信用南京”或“我的南京”进行报告验证,达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逐步实现“不见面”的业务处理新模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提供信息分析评价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在大数据信息监测及分析评价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对城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具有较深的理解,有城市信用评价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大数据监测的技术支撑力量。

五、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六、报价文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和账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七、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于2017年7月4日09:00至11:30密封送达南京市信息中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25-68789527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D座408室

九、备注:

有关对采购文件、技术及需求问题的询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

请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本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第二章 项目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一、项目目标

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满足相对人在行政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使用信用查询和信用报告的不断需求,打造“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自助终端”,以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的便企利民服务目标。

在技术方面,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二维码、人像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和相关的制度也逐渐趋于成熟,给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技术氛围。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数据库的建设,以及江苏省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的格式规范,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资源支撑。所以本项目建设是响应政策、创新服务、提升政府形象的惠民举措,意义重大。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采购2台(套)信息自助服务终端,基于智慧南京、市区政务平台和市区两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市电子政务外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构建“公共信用信息自助服务系统”,并逐步扩展和完善。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让经办人通过“信用南京”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社会法人公共信用查询报告”申请的相关材料,实现业务受理;

2、由市信息中心审核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系统自动生成该“社会法人公共信用查询报告”,实现报告生成;

3、经办人可通过大厅服务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经身份识别取得报告,实现全城“异地取件”;

4、获取的“报告”可通过“信用南京”网站、“我的南京”APP,实现线上验证;

5、在自助服务终端上实现法人基础信息和特殊执业自然人执业信息的查询。

(二)建设原则

以政务外网、大厅服务窗口和自助终端为建设基础,注重落实系统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保护,建立信息共享、访问和利用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1、实用性原则

首先要坚持实用性原则,在实用的基础上考虑先进性和前瞻性,切实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2、安全性原则

按照业务应用的特点,采用相关安全机制和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安全、物理安全。

3、可靠性原则

自助服务终端的设备硬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容错处理均应有相应的特殊设计和处理。机柜应防锈、防水、防腐蚀、耐磨等,显示屏和触摸屏应防水、防爆、防尘等,保证系统运行的高度可靠。

4、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应采用模块、模板设计,能根据需要动态增删查询内容和“报告”种类,拥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具备业务的灵活配置能力,能随着业务需求变化灵活重组与调整。

5、经济性原则

系统满足经济性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整合各类信息系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与再开发,有效节约投资成本。

三、功能建设要求

本项目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一)业务受理

按照《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信用南京”网站上开设业务受理专栏,实现申请者自主材料申报;为大厅服务窗口设计受理功能界面,接收窗口申请(注:目前只受理“南京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的申请,根据需要可扩展);能满足法定代表人自己、法人委托经办人和法人委托第三方三类申请者的受理业务;能够收到申请材料时,系统向审核人员发出短息提示,提醒及时办理业务。

(二)材料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

n  审核“通过”:向后台系统提交“报告”生成“请求”;

n  审核“不通过”:向申请者发出短信提示,说明“不通过”的原因;

(三)“报告”生成

系统接到生成报告的“请求”后:

n  按照“法人全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企业注册号”,从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抽取“信息”生成“南京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格式按江苏省规定格式生成);

n  同时向申请人短信提示领取报告。

(四)“报告”领取

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窗口或公共信用查询自助终端领取“报告”。

1、通过服务窗口领取:查验经办人身份、打印生成的“报告”、交于经办人;

2、通过自助服务终端领取:

n  选择需要打印的“报告”类别(目前只有“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n  身份识别:身份证读取、动态人脸识别、信息比对;

n  打印报告:比对“成功”、选择所要打印的报告、预览或打印;

比对“不成功”,终止服务。

注:“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可直接在自助终端上经身份识别后,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和“备案号码”后,由后台系统自动生成该“证明”,直接预览打印输出。

(五)“报告”验证

为了防止“报告”被篡改和失效,应提供验证功能。

n  验证码验证:通过“报告”封面上由系统随机产生的“验证码”,在“信用南京”的验证栏目进行“查验”;

n  二维码验证:通过“报告”封面上由系统随机产生的“二维码”,在“我的南京”APP的扫一扫进行“查验”。

(六)“自助终端”查询

应能在“自助终端”上提供法人和特殊执业自然人执业信息的查询。

n  法人基础信息:应包括企业、事业和社团法人;

n  特殊执业自然人执业信息:如,执业药师、医师、教师、律师、公证员、信用管理师等。

四、自助服务终端功能要求

(一)身份核验模块

身份核验是指自助服务终端能自动核验终端使用者身份,即自助服务终端通过二代证身份阅读器读取使用者身份信息,并自动拍摄使用者现场照片,通过人脸比对技术判断是否人证合一。

身份核验必须实现活体检测,即现场照片中的人脸图像必须为活体的人脸图像,身份核验技术应有效检测出如照片、视频、面具等多种人脸造假攻击手段。身份核验技术应在全国其他业务场景中有着广泛应用先例,有效保证身份核验技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高性能打印模块

由于自助服务终端使用范围广,使用人群多,自助服务终端的打印模块应具备良好的打印性能和可靠性,满足以下参数需求:

n  首页输出(黑白):12秒以内;

n  月打印负荷(A4):100000张以上;

n  打印速度(A4):40页/秒以上;

n  纸盒容量:500张以上;

n  连接接口:包含快速以太网接口及USB接口;

(三)主机配置要求

为保证自助服务终端的性能和效率,自助服务终端的主机配置应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四)收费模块

为保证自助服务终端今后的多适用性,应包含收费模块。

应能根据系统提供的收费信息,客户可以选择:①现金缴费,投入相应金额纸币缴费,终端对纸币验证无误后收取纸币并通过自助缴费模块对客户进行缴费;②银行卡缴费(预留接口),自助缴费终端读取客户银行卡的账号信息,通过密码键盘得到客户银行卡密码及客户预缴金额,再加密传输到银行接口,由银行确认缴费。缴费完成后,打印缴费凭证。

(五)安全监控模块

自助服务终端应设置针孔摄像头,并配备硬盘录像机,全面监控自助服务终端的使用情况,硬盘录像机应保证能存储1月之内的视频监控信息,并能通过网络远程调阅相关视频资料。

(六)其他要求

自助服务终端还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n  高可靠性、稳定性: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硬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容错处理均有相应的特殊设计。机柜应经防锈、防水、防腐蚀、耐磨等处理,关键设备如显示屏和触摸屏应采用防水、防爆、防尘等处理。

n  易用性、易维护性:自助服务终端的界面应操作直观、清晰,普通用户也能方便熟练的使用;同时,产品维护简便,不需要进行复杂的软硬件维护。

n  良好的扩容和兼容性:自助服务终端应能集成其他硬件厂家的设备,也能集成于其他厂家后台,集中体现在对不同时期、不同硬件厂商、不同规格型号、不同设备类型、不同系统环境、不同数据接口的兼容性方面。

五、整体设计要求

(一)设计要求

满足业务管理全过程的需要。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最大限度的实现业务管理和操作全过程的自动化、程序化。

设计科学合理、系统界面统一、风格一致;操作界面友好,方便操作,处理逻辑合理。

考虑可维护性和可扩充性,将各项条件要素完全参数化,实现业务流程的区别化处理,以配合业务将来可能有的修改和变化;做好业务增长预测,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系统性能方面的支持。

(二)系统集成要求

自助终端应用按业务流程需要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南京”网站、“我的南京”APP进行数据对接,形成完整的系统集成功能。

(三)用户体验要求

用户体验是指用户使用系统时的全部体验,包含用户各种业务应用服务的印象和感觉、是否成功、是否享受、是否还想再使用等。为了让自助终端应用更易用,投标人应能够就用户体验度量和持续改善用户体验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界面设计要求:要求自助终端应用界面设计简洁美观,交互设计合理,列表、文本内容清晰,报告格式符合规范。

系统性能要求:性能、吞吐量和可伸缩性,满足7*24小时处理业务;不考虑网络迟延因素,自助服务系统的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

(四) 安全性要求

系统分别在架构、系统、网络、应用、操作等各个层次上应采取适当的安全策略,对漏洞补丁及时升级、密码定期更换、系统状态定期检测等,系统整体安全性达到业务运行实际需要的安全级别。确保本系统不被非法入侵,确保系统内信息通过网络传输时不会被窃取和修改,确保系统使用者的身份不被盗用。

 

第三章  评标标准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第四章 其他要求

一、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能利用各种手段,检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分析、优化系统性能,及时发现故障、处理故障,保证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1、建立系统维护制度,规范系统维护流程及规范。同时应提供突发事件处理的预防预案,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2、投标方需要负责软硬件的现场安装和调测,确保相关软硬件的良好运行状态。定期检查,评估运行状态;建立故障处理机制。

3、投标方应从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不少于2年的技术支持服务。

4、投标方应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故障级别,并就不同故障级别提出对应的故障响应方案。在维护期内要求投标方提供7×24 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响应,在采购方提出服务要求后,投标方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项目团队要求

要求开发团队拥有完备的技术支持力量,拥有稳定的专业化的技术开发队伍,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在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应驻场服务,需提供驻场服务的人员名单。

项目实施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用户沟通和技术实施经验。

三、成果提交要求

供应商在项目建设中应提交的建设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

需求规格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

系统接口说明书

软件执行代码清单及代码媒质(包括源码)

软硬件安装和使用说明书

系统安装光盘

培训方案和培训手册

测试报告和验收报告。

系统维护方案和维护手册

四、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的硬件系统质保期为3年,软件免费维护期为1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供应商提供技术后援支持,为今后应用软件提供长期的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等。在系统使用中发生应用软件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请求服务电话后1小时内予以响应,技术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时技术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恢复使用,12小时内完全修复。

(二)培训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必要的系统管理维护的技术培训,包括有关系统软硬件的操作培训,培训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培训场地、环境等由采购人提供。

2、提供必要的客户端操作使用培训,场地由采购人提供。

(三)年度维护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免费维护期满后向采购人提供与免费升级维护期内同样的售后服务。

2、本项目在免费维护期过后,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年度维护合同。

3、年度维护费:

不增加其他应用功能的情况下,小于中标价*8%,应按照运维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增加其他应用功能时,供应商有权优先与采购人协商另立开发协议或合同;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四)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开发、安装完成。

(五)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

2、项目验收并经采购人无故障使用1个月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款项。

3、无故障运行6个月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本合同总金额的10%尾款。

(特别说明:上述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逐项应答,所有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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