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呼吁政府出台户外广告相关标准
编辑:雁枫 [ 2010-9-30 10:55:47 ] 文章来源:亚洲户外传媒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户外广告行业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得到了迅速成长。从整体上讲我国户外广告业的发展是健康的,户外广告业的发展不仅为整个广告业增添了活力,并且带动、促进了许多相关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中国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得不承认我国的户外广告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我国户外广告的经营方式总体仍停留在粗放式经营阶段,缺少创新模式;一些城市户外广告无序过度开发;户外广告的相关政策法规不确定、各地为政、各自为政现象较为严重;户外广告行业的自律仍不尽人意;户外广告行业整体较脆弱以及户外广告的创意水平总体较低等。
针对户外广告行业存在的这些问题,各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没有从全面考虑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出台扶持户外广告行业发展的规章、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户外广告行业稳定持续的发展。相反从2005年开始,各地、各级政府却采取了最简单的办法—拆除户外广告,把清理整顿户外广告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近年来全国大多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不同规模的开展了对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工作。作为广告业的行业协会,从一开始,我们就坚决支持各地政府的这项工作,向从事户外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发出了服从政府大局的号召。但同时也写出了《2005中国户外广告专项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分4个部分—“核心综述”、“整治带给户外广告行业新一轮震荡”、“户外广告整治管理的现状”、“有效进行户外广告整治的相关建议”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了户外广告行业面临的真实情况,并提出了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应注意解决的问题。如“不宜强制拆除”“拍卖应透明”“建立政企沟通之路”“建立切合实际的管理规则”等,但没有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从5年来清理整顿户外广告的实际效果看,各地大、中城市确实清除了一批非法及有碍市容美观的户外广告牌,在一定 程度上起到了美化、亮化城市的目的。
但由于清理整顿户外广告的工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户外广告的相关政策法规不确定,户外广告管理各地为政、各自为政且多头管理的模式,没有解决户外广告行业存在的其他问题,因此在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后暴露了更多的问题需要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清理整顿户外广告的有些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最为突出的有两点:
1、是有些地方政府对户外广告如何发展没有明确的态度,没有制定出新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2、是有些地方政府收取“城市空间资源占用费”引发很大争议。
二、各地政府缺乏长久户外广告规划并且对以规划的户外广告没有用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证。主要表现为:本地有大型活动,(如北京的奥运会、广州的亚运会及各地的各类活动)政府让你拆你就得拆;本地换了领导,看哪里不顺眼让你拆你就得拆,随意性太强。
三、各地政府对户外广告采取多头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引发了许多管理方面的混乱。
四、各地政府对户外广告的规划只局限少数人规划,没有让大多数市民参与规划。
五、各地政府对户外广告设置没有统一标准。
六、对拍卖新的户外广告位不透明。
七、各地政府对户外广告的拆除没有赔偿制度。
八、政府主管部门同各级广告协会没有建立必要的沟通制度。
九、对户外广告行业的税收政策较为苛刻。
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户外广告行业的正常稳定的发展,许多户外广告企业倒闭,从业人员失业,给社会造成了新的负担。这些问题如不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不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加以指导,将会引发出更多、更大的影响户外广告行业生存发展、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大问题。
为此,中国广告协会呼吁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户外广告行业出现的以上问题尽快出台户外广告行业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对以上问题给予明确的态度,支持保护户外广告行业稳定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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